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ag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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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职权类型: 行政裁决 法定期限: 20
职权名称: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职权编码:
子项:
行使主体: 林芝市林业局 咨询电话: 08945822961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部门规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在处理林权争议过程中,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追责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部门规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在处理林权争议过程中,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备注: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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